
18日,交通运输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为推行计时培训计时收费、先培训后付费的服务模式,联合印发了《机动车驾驶培训先学后付、计时收费模式服务合同(示范文本)》,自今年10月1日起实施。
合同要求,学驾人一次性支付“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安全文明驾驶常识”理论知识培训费与教材费、建立档案材料费;学驾人每次完成驾驶操作技能培训后,按预约时段学时价格支付培训费用。
学驾人有权要求培训机构按照《大纲》要求及本合同约定,完成培训服务内容和学时;在驾驶操作技能培训过程中,学驾人可自主预约培训时段、自主选择教练员。
在培训过程中,学驾人若发现培训机构提供的教练车未经检测合格、教练员和管理人员减少培训项目和学时、伪造或篡改培训数据、向学驾人索取、收受财物或牟取其他利益等问题的,有权要求培训机构予以纠正,并可拒付相应时段的培训费用。
学驾人发现培训机构未在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许可核定的训练场地或未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路线、时间提供培训服务的,有权要求培训机构予以纠正,并可拒付相应时段的培训费用。
学驾人每次参加培训,应办理签到、签退手续。培训结束后,应对本次培训情况进行确认和评价;学驾人每次驾驶操作技能培训结束后,应当场向培训机构支付本次培训费用。当次支付费用经培训机构确认后,学驾人方可预约下一次培训。
学驾人在培训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培训机构的培训规定,在无教练员指导的情况下不得擅自操作教练车。由此造成后果的,学驾人承担相应责任。
学驾人在怀孕期间或患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的,不得参加培训。若隐瞒上述情形继续参加培训造成不利后果的,学驾人承担责任。
学驾人每次完成驾驶操作技能培训,未能支付当次培训费用的(含培训费用未支付成功),培训机构可暂停提供后续培训服务,直至学驾人付费成功。
培训机构应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学驾人个人信息保护,确保信息安全,防止信息泄露和滥用;如确因培训机构过错导致学驾人个人信息泄露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学驾人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培训服务内容和学时,并取得《结业证书》的;学驾人学习驾驶证明有效期届满的;学驾人在学习驾驶证明有效期内,科目二(场地驾驶技能考试)、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第五次考试不合格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学驾人可解除合同:培训机构工作人员对学驾人的培训学时、数据弄虚作假,经学驾人提出后拒不纠正的;培训机构未按公示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取费用,经学驾人提出后拒不纠正的;培训机构工作人员存在索取、收受学驾人财物或牟取其他利益等不良行为,经学驾人提出后培训机构拒不纠正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培训机构可解除合同:学驾人存在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情形的;学驾人在培训过程中,严重影响教学安全和教学秩序,拒不纠正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与以前的一次性收费方式相比,“计时培训、按学时收费”让学员掌握了更多的主动权,对学员更有利,但对驾校教练是一个考验。“以前,一次性收费,学院都是接受驾校指定的教练来学习;但按学时收费后,学员如果觉得教练骂人、服务不好啥的,可以换教练。”18日,有驾校内部人士告诉中国吉林网记者,这不仅会对教练,乃至驾校都会形成一种倒逼约束,保证教学质量,进而吸引更多的学员来学车。
同时,按“学时收费”,也能对学员学车起到个调节作用。目前,如果去驾校,就会发现一个情况,那就是节假日,尤其是周末去学车的人特别多,而且是排了很长的时间才能练上车,这是对学员时间的一个浪费。而按“学时收费”可针对闲时、忙时采取不同的定价方式,进而对学员学车时间有个引导,避免扎堆。
此外,这种方式也会促进驾校收费的灵活性。诸如,微信、支付宝等方式都可能实现。
选驾校找教练,就上神通E学车,您身边的学车顾问!
我们一起,让学车更轻松。感谢大家的支持,记得扫描下面二维码关注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