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5-12-31 09:50:12 您是第0位浏览者
合肥交通局出台新合肥学车政策,规定自2016年1月1日起,驾校须公示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在学员报名时须与学员签订培训合同,并严格执行合同约定。
一、驾校合同需包含内容
培训合同应包括:培训内容(含车型)、培训方式、培训学时、训练场地、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方式、收费金额、结算方式、退学退费处理及争议解决办法等内容。
新政策要求驾校在培训合同签订后,应严格履行培训合同的各项约定,不得减少服务内容、降低服务质量、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
签订合同后,可以有效避免学员与驾校发生纠纷,学员在要求退款时也可以合同为维权依据。
二、驾校不得违背学员意愿代收考试费
新政规定,驾校和教练员等不得违背学员意愿,代相关机构收取考试费、驾照工本费、保险费等。学员自愿委托驾校代收以上费用的,必须由单位财务执收,并提供由执收机构出具有学员姓名的收费票据。
三、驾校违法处分
驾校如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县(市)价格主管部门依法查处:不按规定的内容和方式明码标价的;使用欺骗性或者误导性的方式误导学员报名,或以低价招揽学员、再加价收费的;在标价之外加价收取费用或收取未予标明费用的;使用未经监制的标价内容和方式的;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消费者权益的等等。
市民遇到驾校违规行为,可拨打价格主管部门12358和交通运管部门12328举报投诉电话。
此新政策为合肥市物价局、交通局近日联合下发的《合肥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收费行为管理办法》,目的是为了规范全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收费情况,保障学员的权益。
(搜狐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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